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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4节

两年过去了,仿佛从前那个少爷只是大家的一场梦,如今梦醒了,少爷也变得宽宏大量处事有个章程了,但大家也绝不会因为他的包容而使小动作,犯了错照样罚的狠,从前是没有缘由的打骂下人,现在是赏罚分明,院子人也变少了,很清净。

鸦是两年前郑之南刚从手术台上下来,郑重安派给他的,那个时候他很多事情都不能做,时常要戴氧气罩,整日躺在床上修养,身边围着的佣人也都是女孩,上厕所洗漱这些在他看来都很不方便,虽然原主早就用惯了,可他还是有些别扭,同性看到身体都会别扭,更何况异性在身边坦然自若的帮他擦身体,处理污秽,郑之南很抗拒,郑重安知道后就派了一个随从过来,便是鸦。

鸦不多话,身体高大有力,眉目硬朗坚毅,只比原主大两岁但很沉稳,办事干脆利落,从不拖泥带水,也不推诿偷懒,两年的相处让郑之南颇为信任他。

鸦闻言没有再说什么,走过去,垂眸伸出手将郑之南抱起来,让他坐好,给郑之南洗手净面后去拿衣服,然后给他解睡衣的扣子,换上布料柔软舒服的白衬衫,外面套了一件薄毛坎肩,下身穿一条宽松的长裤,而后鸦单膝跪地拿起袜子给郑之南穿上,套上舒适的鞋子,扶他下床,拿起外套抖了一下为他套上。

等都穿好后,郑之南才走了一步身体就晃了一晃,不等郑之南说话,鸦就拦腰将他抱了起来,抱起后大步往外走。

郑之南想说什么,最终什么也没说。

等走出卧室,鸦把郑之南放到了轮椅里推着向电梯的方向走,从前家里是没有电梯的,但为了郑之南出行方便,郑重安特意叫人将家里改造了一番,按了电梯。

耽搁了一会儿,天已蒙蒙亮,不似之前的昏暗,天空仿佛笼着一层薄纱,有朦胧的光芒柔软的铺洒在地面上,连带的仿佛给花草树木都镀了一层银光,此刻,花园有一种不同于白日里阳光下的另一种美。

鸦推着郑之南来到了楼下的花园,花园有一处种了一簇簇的蔷薇花,此时才刚到五月,花朵已经开得非常明艳,几支交叠在一起从围栏上垂下来,仿佛不堪花朵重负,地上都是细碎的刚落下来的花瓣,路过时还能闻到一阵淡淡的芳香。

郑之南伸出手去摸蔷薇花,鸦停下了动作。

因为一阵风的到来,郑之南面前的蔷薇花一阵颤抖,花瓣纷纷扬扬落下来,他抚摸其中一朵,拿起花茎伸头闭上眼睛去闻那花蕊的香甜。

鸦将手里的薄毯打开,盖在郑之南的身上,生怕这微小的风让少爷又病上一场。

“少爷,起风了。”

郑之南不想回楼上,他松开拿花的手,收回视线望着前方说:“无妨,不碍事,继续往前走。”然后深深吸了口气,又缓缓吐出来。

房间里待久了真的闷。

鸦折断一枝蔷薇花,剥掉多余的地方后递给郑之南才继续推着轮椅,一边推一边说:“既然喜欢就拿在手里把玩。”

郑之南拿着被突然放到手里的蔷薇花,听到鸦的话,拿着花闻了闻,轻轻笑道:“可我更喜欢它挂在围栏上的样子,比放在我手里美上几分。”

鸦耿直地回了一句:“在你手里更美。”

郑之南逸出一声笑,没有再纠结这个问题。

可能是早晨着了风,吃过早饭后郑之南就开始发烧,然后把吃的早餐全部都吐了出来,整个人都泛着不正常的红,鸦抿着嘴看着他被扎上针,戴上呼吸罩,看他闭上眼睛时微微颤抖的睫毛。

等病情缓和下来后,郑之南睁开眼看到笔直站在一边的鸦,看他沉默的脸,摇了摇头。

想告诉他,他没有事儿,只是又发烧了而已。

虽然鸦大多数的时候都很听话,但在他身体健康这一块有一种近乎偏执的坚持,像今天凌晨四五点推他下楼算是比较好说话的了,平时但凡天气不好,不论他怎么说都不会答应。

不过自己中午病这一场,估计这段日子都别想任性贪凉出来吹吹风什么了。

郑之南睡了一会儿,忙完的郑重安过来看他,看他睡着便没有叫醒他,看了一会儿,什么都没说,只是眼睛里有一抹忧虑,起身去外面和医生聊了下,听到只是普通的发烧,不会迸发其他症状,休息一下,晚上可能就恢复了,郑重安才放下心来。

郑重安又坐了一会儿才起身继续去处理城中之事。

到了晚上,郑重安吃了一点东西就又过来看郑之南。

这个时候郑之南脸上的呼吸罩已经取下来,人也精神了一些,正坐在病床上,拿着勺子独自喝粥。

其实本来鸦要喂的,郑之南拒绝,僵持之下,鸦怕粥凉了,才放弃要喂郑之南,让他自己动手喝。

人一生病就变瘦不是没有道理的,反正他一生病,根本没胃口吃东西,完全不觉得饿,久而久之,不强迫自己吃点,根本就不想动,自热而然就瘦了。

郑之南现在看上去没从前瘦还是他强迫自己每餐都要吃,不想吃也要吃,不然哪里可能恢复,越不吃越虚弱,多多少少吃些才能有点元气。

郑重安说:“你这样子,到时候怎么参加7月7的节庆,宴会还能参加吗?”他知道儿子喜欢热闹,因为身体的缘故,能出去透透气最是开心,也最不愿错过这样的节庆,想激励一下他。

郑之南因为生病的缘故,很多娱乐活动都没办法参加,7月7的活动是郑之南很早就开始期待的一个可以参加的节庆,全城欢庆过佳节不说,府中也会办宴,有不少节目,舞蹈,唱歌,杂技表演,还有乐器演奏,可比对着电脑手机有意思多了,而且他眼睛也不能长时间对着电脑,平日大多数都是看书,这段时间病得昏昏沉沉的,练字和画画基本上都搁置了,再不能去参加宴会,郑之南真的要觉得这日子也太难熬了。

这两年里,他问过很多次系统,攻略对象是谁,系统都告知时机未到,所以郑之南格外想去热闹的地方,因为他觉得,攻略对象应该不是自己府上的,那么去热闹的地方,碰到的概率会比天天缩在自己房间里要多,只是这身体太不争气,一年出去个两三次已经是顶顶厉害了。

闻言立即便说:“这才5月初而已,7月为了参加宴会,凑个热闹,我也一定会好起来。”信誓旦旦,仿佛真的会好起来。

郑重安闻言笑道:“好,你要是7月能自己走动,爸就让你参加。”

7月7是传统节日,那天会穿古服,郑之南去年有幸目睹了什么是古服,就是改良版易走动的汉服和民国时期的那种旗袍长衫,可自行选择着装。

看来作者对这些衣服还是挺有执念的,就算写个异世大陆,传统服装也是熟悉的样式,只是换个名字罢了。

郑之南点头答应。

为了7月7的庆典,郑之南整个5月和6月都积极配合医生,还有配合食用药膳,不再任性不分时间点的想出去浪,这里的浪是指去花园里吹吹风或者坚持要练字以及画画啥的。

可能是乖了两个月,加上愉悦和激动的心情,6月份的时候郑之南就开始觉得身体愈发有力气,精神也没之前那么萎靡了。

待7月时,已经可以独自下楼在花园里走动,也能坐在花园里画画草草花花当乐子。

其实郑之南今年3月份之前还可以自如走动的,只是4月初淋了一点雨,就又开始缠绵病榻,折腾了一个月,现在为了能赶上7月的庆典,可能心中有期待,病情渐渐好转,恢复了从前的状态。

7月7那天,郑之南穿上月白色的长衫,白中带了一点蓝色,不过分素净看起来又雅致,为了能看清楚舞台上每个人的演出,郑之南还戴了一副眼镜,眼睛上挂着镜链,银色的链子上还夹着一粒小小的白色珍珠,看起来贵气又精致。

鸦穿了一身黑,高大挺拔的身材站在郑之南旁边把郑之南衬的更加瘦削,好在鸦比较闷,没什么存在感,每次郑之南出现,大家的目光都是在他身上,并不会多看一眼他身后的随从是什么样子,反正在他们眼里,不过是个随从而已。

郑之南不需要迎客,所以第一个节目演了一半的时候,郑之南才出现。

然而节目表演的再好,也不及郑之南夺目耀眼,郑之南来到郑重安身边的位置坐下,鸦站在他的身后。

因着身体原因,没有人让郑之南喝酒,下人只备了果汁,茶水这些都没有给,怕喝了晚上醒神睡不着。

来的宾客里,许多人都回头看向郑之南,郑之南按照原主一部分的人设,谁都没理,目不转睛的看着舞台中央,第一个节目已经落幕,接下来是唱歌的部分。

有些人看完了也就识趣的移开目光看向别处或者舞台,有一人却握着酒杯仍看着郑之南。

郑之南再无动于衷也被对方似笑非笑的神情吸引,他本来是撑着头斜靠在椅子上,看向那人时放下了手。

这人郑之南在城中两年,从未见过,十分眼生,年纪看上去应比他大个两三岁,笑容大方从容,看到他看过去,举起杯子在虚空中碰了碰以示敬意,然后全部喝光,十分爽快,也不管郑之南有没有举起杯子。

郑重安也看到对方的举动,侧过脸看向儿子,对他说:“这是月裳城城主的义子秦鹤,这次过来是与我谈合作的,这几日都会在城中游玩。”郑家所在的城叫云凤城,盛产铁矿、玉石等矿物质。

这月裳城看上的就是云凤城的铁矿。

郑之南闻言嗯了一声,颇给面子的冲对方微微颔首,然后看到了右侧席位上的陈汐,陈汐便是他的义兄,因为原主得罪过对方,郑之南虽然穿过来了,但一直没和对方修复关系,他不动声色的收集了一些信息后知道自己修复是没用了,原主曾经让陈汐给他下跪,其他的把戏也是琳琅满目,郑之南觉得自己能还对方安静的生活就不错了,想获得原谅然后重修旧好,简直是天方夜谭,反正如果他是陈汐,不管对方道不道歉,他都绝不会原谅对方,因此郑之南虽然知道这个义兄的存在,但从未接触过,此时看到陈汐面无表情的看过来,他装作没在意的继续将视线转向台上的节目,听得津津有味,看得目不斜视。

这种事儿就别装模作样去讨好,没准对方以为又使怪招要来折腾人家,安安静静不去叨扰就行了,免得对方看着心烦。

一共十几个节目,各有各的精彩,郑之南除了第一个剩下的全部都看完了。

若不是郑重安催促,郑之南还想带鸦去外面的夜市逛一逛,今日节庆,外面的民众大部分都会通宵达旦欢度节日,店铺会24小时营业,有游行,然后一起看露天表演。

但他不能熬夜,听到郑重安说明日允他出去游玩,这才依依不舍的离开宴会。

宴会结束,秦鹤带着随从告辞,回公馆的车上,秦鹤转着手中的一串珠子,珠子是一粒粒莹润光泽的玉石穿成的,声音清脆悦耳,识货的人一看就知道这玉石是出自云凤城上好的玉石,珠子饱满通透,色泽清润,等闲人是买不到如此粒粒通透清润的玉石,因为极难产出。

一阵寂静中,秦鹤对副驾驶的幽说:“那就是郑重安的儿子郑之南?”

幽回过头去看秦鹤回答:“是。”

秦鹤语调平平地说:“怎么和传闻中的不太一样。”不是说骄横跋扈,目中无人吗?今日一见,气质出众,芝兰玉树,人群中尤为显眼,根本不像传闻中的那么残暴蛮横,就算静静地看着舞台一句话不说,也没人能忽略他的存在,骄横半分没看到,倒看到了弱不禁风,弱不胜衣,只是斜斜的撑着头看着前方,竟然觉得自成一格,宛如一幅水墨画,写意潇洒随性。

幽道:“人不可貌相,青曾亲眼所见他将城中一富商的儿子打得半死,城主郑重安后面也没说什么,那富商举家迁走才算救回儿子半条命,郑之南出门还爱拿着鞭子,看谁不顺眼根本不给辩驳的机会就下重手,不仅在外折腾人,在府里也没少折腾下人。”

“那现在怎么转性了?”秦鹤语气玩味,颇觉有趣。

“大概和两年前的那场手术有关,听人说死里逃生,想积点德吧。”幽语气嘲讽。

“有什么爱好?”

“喜怒无常,之前没听说有什么特别的爱好,但近两年好像在练习书法,也画画。”

“果然是大少爷。”秦鹤以此为结束语,不再讨论关于郑之南的事情。

郑之南回到卧室,鸦为他脱衣的时候,他问鸦:“那人你见过吗?”说的是秦鹤。

鸦回:“没,我很少出府。”

郑之南点点头,其实这两年里他见过不少生人,也有很多出色的人物,有些他甚至以为可能是攻略对象,但都不了了之,最后发现只是自己的以为。

秦岭除了一双眼睛看着特别一点,其他的地方郑之南没觉得特别的吸引他,虽然不可否认对方容貌出众,英姿挺拔,可小说的世界,出众的人太多,作者寥寥几笔就能构绘出一个绝世美人,颜控一点的作者,遍地都是高颜值路人,见的多了也就见怪不怪,因此并不觉得是攻略对象,可他每次要让自己不要想太多,那双似笑非笑的眼睛就会出现在他的脑海里。

难道攻略对象终于出现了?

不急,明天出去,看看能不能碰上,如果还碰上就再观望观望。

一想到有可能是攻略对象,郑之南换了睡衣躺在床上仍觉得热血沸腾。

怎么能叫他不热血沸腾,他来到新世界已经两年了,他经历过三个世界,每个世界都是快刀斩乱麻的结束了任务,而且一开始就与攻略对象在一起,就算没在一起,很快也就出现了,到了第四个世界,没有剧情提醒也就罢了,一待就是折磨人一样的两年,吃吃喝喝睡睡,无所事事,因为身体原因,没有牢笼禁锢也似无形中有个笼子将他困在里面,见不到攻略对象,做不了任务,身体还动不动就大病一场,昏迷个几次,叫人无语的很。

郑重安说到做到,答应郑之南翌日可以出去游玩,父子俩一起用过早餐,郑重安便让郑之南休息休息后可以去外面逛一逛。

“但别惹是生非,免得动了气,又病上一阵,躺在床上又要发脾气。”郑重安不怕郑之南给他找事儿,只怕郑之南因此动气,伤了身体。

郑之南擦完嘴角站起来说:“为了能多玩一会儿,也不会随随便便给自己找事儿,爸你放心。”

郑重安看到儿子如此听话懂事,感慨道:“果然是长大了,你妈要是看到你这样,一定很开心欣慰。”

郑之南笑着点头带着鸦离开,先回房见换了一套便于出行的衣服,便一身轻松的出了门。

街上还有昨夜狂欢的痕迹,不少门店都挂着彩条。

只是郑之南不过待到在外面吃了午餐,下午还想继续游玩,顺便看场电影什么的,鸦那边就收到讯息说城主遇刺了,要郑之南立即回府。

一想到郑重安可能受伤,郑之南便没有心思再待下去。

不再步行,而是让隐在暗处跟随的保镖招来车立即回府。

回到府上,直接去了郑重安的住所,还没进卧室,就看到一楼会客厅有不少人,郑重安、陈汐、秦鹤,以及秦鹤带来的随从和助理。

而郑重安好端端的站在一旁看着医生给秦鹤的手臂包扎。

郑之南微皱着眉头说:“爸,你没事吧?”

郑重安挥挥手说:“多亏了秦侄为我挡了一下,我没事儿,他的手被子弹擦伤了。”

秦鹤另一只手摊了摊说:“我能不能说我不是想要帮忙挡枪,而是听到动静下意识推了一把,没想到伤了自己。”坦诚的所有人都忍俊不禁,郑之南也勾起了嘴角。

郑之南走过去对秦鹤说:“不管怎么样先谢谢秦大哥了。”

郑之南说完,陈汐为之侧目。

这两年郑之南没来找他麻烦,陈汐乐得自在,没去关注过这个弟弟,今日一见,没想到还能从他嘴里听到谢谢,怎叫他不意外,毕竟从前这个混世魔王可是从不说谢谢,也从不会为自己做的事情感到抱歉,想到这里,陈汐面上无甚表情,心里冷笑连连,看来混世魔王也学会披着面皮示人了。

决不能被他的假象蒙骗。

秦鹤挥挥手说:“没事儿,只是一点擦伤,所幸没有人员伤亡。”

郑重安虽然刚刚被秦鹤的坦然逗笑,但内心深处还在想着刚刚的枪击事件,满腹疑窦。

作为城主,郑重安上位的并不顺利,也是历经波折才坐到这个位置,有几个仇人在所难免,只是他现在理不出头绪是哪家的仇人派过来的。

为了早点解决秦鹤这边的合作去调查枪击事件,郑重安之前还想抬抬价端几天,现在因为秦鹤的好意之举,决定不再拿桥,就按之前秦鹤和他谈得价位敲定了数目庞大的铁矿合作,顺便也理通了几个贸易合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