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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节

他被她回得一愣,“难道你忘了和本座订下的协议?本座念你大仇未报没有将你捉拿回神宫,你却在外无法无天,打算将本座置于何地?”

她当然没有忘记他趁她不备下药的事,可是对他忠心和救昙奴没有冲突,也没有损害他的利益啊。她歪着头望他,“那药不是防止我嫁人的么,昙奴只是个女人,连女的也不能亲近么?”

她突然开窍,令他猝不及防。他不记得和她详细交代过感情的归属问题,当时明明说得很笼统,谁知被她悟出精髓来了。

国师语塞片刻,又找到了新的突破口,“本座说过要你唯命是从,如果不许你再管昙奴的事,你是不是决定为她背信弃义?”

简直不讲理到家了!莲灯站在那里,心里打定了主意,即便肠穿肚烂,也不能眼睁睁看着昙奴毒发身亡。

“国师提任何要求,我都可以照国师的吩咐去做,唯独这件事,恕我不能从命。”她满脸倔强,一身玉碎的英雄气概,“我宁愿死,也不能做对不起朋友的事。昙奴原先在大漠好好的,因为我才来到中原,也是为了替我打探仇家,才落得现在这样下场。我欠她的情还不完,唯一能做的就是让她活下去。别说取别人的血,就是要我杀人,我连眼睛都不眨一下。”

他很生气,胳膊上的伤口也隐隐作痛起来。

她以为纯阳的血那么好找?像街边上卖萝卜青菜一样,随意就能抓回家的吗?长安城百余年内只出了三个,另两个早就入土了,她要把宿主圈养起来,告诉她自己就是,看她有没有这个胆子!其实话很容易说出口,只是这次救人救得有点丧失尊严罢了。他是极爱惜自己身体的,在手臂上拉个口子不知挣扎了多久。原以为下不为例了,谁知道她又找上门,这回还打算长期索要,是不是有点蹬鼻子上脸了?

他想狠狠斥责她,又怕坏了自己的风骨,隐忍半天实在忍无可忍,刚想开口,就看到她的眼泪滴滴答答掉下来,比浑天仪上的漏眼滴水还要快些。

他措手不及,“你这是干什么?”

她站在那里居然嚎啕,把他吓了一跳,“国师不答应我,我今天就哭死在这里!”

他又气又好笑,“本座活了这么久,还没见过哭死的人呢,你不妨试试看。”

他说完这话就后悔了,她有股戆劲,也不出声,只管不停抽泣大泪滂沱。他没见过有人能够哭成这样,卷着袖子束手无策,“你是想败坏本座的名声么?别哭了。”

她不声不响,只觉得心口郁结难舒,把这几天受到的坎坷都哭出来,才能感觉好受些。

国师被她弄得骑虎难下,一甩袖子打算不去管她,可是她哭得太投入,眼看着人摇晃起来。他大感头疼,女人到了走投无路的时候有独门法宝,但凡是个男人都受不了这种无休无止的绵绵的呜咽。他心浮气躁,顿足低喝让她噤声,倒震动了地动仪,一颗金珠磕托一声落进蟾蜍大张的嘴巴里。他忿忿捡起来,重新镶回去,再一回头,她下盘不稳,人倾斜过来,一下子扑在了地上。

他纳罕地打量她,“世上真有哭死的人么?我以为少说也得哭上半个月……”

她趴在地上一动不动,看样子真像死了。他心头一紧,忙过去看她,她像个破布偶一样攀起来,就势抱住了他的腿,“国师,我已经七天没有好好睡觉了,劳累加上落泪,说不定真的会死。”

国师脸色微变,被她抱得迈不动步子,沉声喝道:“放肆!松手!”

“我以为国师会接住我的。”她仿佛没有听到他的话,语调委屈,轻声抽泣,“唉,膝盖好痛……”

她的神来一笔不知是从哪里发掘的灵感,这颗脑子似乎有点异于常人,死扒着算赖上了吗?饶是国师见惯了大场面也有点无力招架,缩了缩腿,没能收回来。

“松手!”他又道一声,奇怪已经没有刚才那么生气了,“你的朋友要是看见你这样为她求药,恐怕立时死的心都有。”

“不一定。”她说,“阿菩教过我,能屈能伸大丈夫。如果换了国师为阿菩求药牺牲,他一定不会死,会更坚定地活下去。”

国师想起那个损友就心寒,果然教出来的徒弟也让人头疼。他垂眼看她,“你打算一直保持这个姿势么?人来人往,被人看见像什么?”

她却落落大方,“我无所谓,和上次比起来,这次根本不算什么。”

国师的额角忍不住跳起来,忙扶住了,以免自己失态,顺了顺气道好,“你先起来,起来了咱们再从长计议。”

莲灯听了果真站起来,只是脸色发青,鼻尖粉红,看上去狼狈可怜。

他调开视线,心平气和地告诉她,“芒针入经脉,无法可解。就算让她吃药,也是治标不治本。她身上的毒产自西域,要找出解药,恐怕得费一番功夫。本座会下令命神宫徒众寻访,但是下毒之人已经死了,不敢保证一定能够找到。你要的血……我再替你讨一回,但因宿主风华绝代不是凡人,本座也不好意思再三相求。下次就算你哭死撞死,本座也不管了,听明白没有?”

她惶惶瞪大眼睛,“国师……那十四天之后没有解药,昙奴怎么办?”

他拧了眉头,“和本座有什么关系吗?”

她又带上了哭腔,“国师……”

他抬手制止了,“你若是答应,我现在就去为你讨血,要是不答应,连这次的也作罢,究竟如何,你自己选择。”

她还有什么选择,当然能拖一日是一日。国师见她没有异议,转身朝大堂另一边去,莲灯追赶两步喊了声,“平时要一盏,这回能不能要五盏?存放得当,或许能够维持一个月也说不定。”

国师猛然回身恶狠狠瞪她,莲灯瑟缩一下,谄媚地对他拱了拱手。

什么是得寸进尺,这就是!国师一面走,一面愤懑不平。帛裳曳地,险些把他绊倒。他气闷地提起来,跨过两三级台阶到了平时休憩的地方。凉阁的廊檐外垂着一排竹帘,齐齐卷起半幅,略带寒意的春光斜照进来,打在光滑的地板上。

他进阁内,翻出一只瓷瓶放在案上。估量一下似乎过小了,装不下那么多。重新打开三彩柜,找了只银瓶出来,然后卷起广袖,把手臂搁在瓶口上。

他是优雅的人,身上从来不需要携带兵器,抬抬手指就能划破长空。他蹙眉在小臂上割了道口子,血汩汩流出来,他转过头没敢看。国师很厉害,但是有点晕血。

长廊那头穿着藤花色大袖衫的人缓步而来,到了门前站住了脚,“师兄近来和以往不一样了,这样自残的事也做得出来,究竟是为什么?”

他脸上淡淡的,觉得没有必要同她交代,随口道:“我有我的打算,你别过问。”

翠微默不作声,看他把银壶装满,知道他见不得血,抽出手绢替他包扎上,低声道:“那位小娘子又找来了,师兄打算怎么安排?”

他说:“王朗的托付,能怎么安排?不过尽我所能罢了,你不要多心。”

翠微抬眼看他,“相帮须有度,师兄帮得太过,未必是好事。”她复垂下眼,把手绢又绕一层,打上了死结,低声道,“依我的意思到此为止,别为了一个小丫头,赔上了百年基业。”

他把袖子放下来,垂手塞上瓶塞,转身欲下台阶,走了几步顿住,没有回头,只说:“那天她夜遁,是你放她走的。我们师兄妹这些年来毫无嫌隙,若为小事闹得不愉快,就太伤人心了。”

翠微脸上什么表情他并未留意,彼此之间的淡漠深入骨髓,不是没有感情,是无法转圜的一种相处模式。他有纯阳血,物极必反,所以终年寒冷。不说人有趋光性,至少不会心甘情愿一直躲在背阴的地方。他想改变一下,不管哪个方面,都想改变一下。

他回到前堂,她人还在那里,抱着手臂靠着廊柱,一副神思恍惚的模样。忽然看见他,乌云缝隙里渗透出阳光一样,满面笑容迎了上来,“这么快?那位风华绝代的宿主一定在这里吧?国师可否引荐引荐,我好当面向他道谢。”

他没好气地瞥她一眼,“你觉得本座是你能哄得团团转的么?”把银瓶扔过去,不耐烦道,“拿上你要的东西走吧,血放久了会不会失效本座不知道,总之下次不要再因为这件事来找我。”想了想又道,“如果有必要,本座会去找你的。还有广德坊里那件事,朝廷已经命大理寺承办,城中戒备也随之加严,你要好自为之。”

莲灯抱着瓶子千恩万谢,“那件事我有分寸,多谢国师提点。国师说要来找我,知道我们现住哪里么?”

他的目光里有毫不掩饰的鄙夷,“本座连昙奴受伤的原委都知道,会不知道你们在哪里落脚?”

她才转过弯来,哦了声说好,“那我就先回去了……”挪了一步重又转回来,笑道,“不知春官回来没有,国师有事就命春官传话吧!”说着挥挥手,“国师留步。”自说自话走远了。

☆、第24章

有了那壶血,昙奴的病暂时算保住了,莲灯也放下心来,可以全力追击剩下的两个人。

门下侍郎高筠、御史中丞李行简,先杀哪个比较好呢?三个人坐在油灯下盘算,昙奴说:“门下侍郎官小一些,手上权力有限,调动不起精锐来。御史中丞是今上宠妃李婕妤的父亲,恐怕是个狡猾怕死的老狐狸,张不疑一出事,必定躲在家里不敢露面,要动他不容易。”

“那就从高筠开始吧!”转转很乐观地说,“年轻一点的道行浅,花红柳绿难抵诱惑,容易下手。”

莲灯脑子里蹦出国师那张苍白的脸来,“果真老狐狸不好对付,最可恨的是老狐狸还披了张光鲜的皮。”

她们都知道她在骂国师,也奇怪国师明明应该高坐莲台不染尘埃,为什么到她嘴里就成了这样。

“或许早前就有纠葛吧!”转转道,“国师活了很久了,能知前世今生。说不定你们上辈子相爱,后来你死了,喝了孟婆汤,把他给忘了。”

莲灯抬起眼,灯下的眼珠子幽幽发着绿光,“别胡说八道了,要是和我相爱,他会这样刁难我吗?”

“那为什么不许你嫁人?”转转笑道,“我知道啦,一定是因为国师不能娶亲,上辈子你另嫁他人抑郁而终,这辈子国师学聪明了,让你不能嫁人,敢嫁人就死得像肉糜一样,这叫先下手为强。”

莲灯哈哈一声,“你不去说书真是浪费了好天赋,无论如何不能拿国师消遣,万一他派人听墙脚,那我们全得以死谢罪。”

昙奴却开始展望以后的生活,“其实嫁个人,有个家,也没什么不好的,转转你说呢?”

转转嗯了声,“我希望我们都有好姻缘,生几个孩子,将来可以结成亲家。”说着怜悯地看莲灯,“你可怎么办呢,国师为什么要喂你吃这个药,事情总有因果吧!”

莲灯没把那晚的事告诉她们,只是敷衍地笑道:“或许他正好缺个卒子吧!”

国师的心是海底针,谁也猜不透他。转转托腮看昙奴,“你觉得萧将军好不好?”

昙奴后知后觉地转过头来,“身手不错,人品不好。”

“人品怎么不好?莲灯入太史局,还是人家帮的忙呢!”

昙奴不耐打地翻了翻眼,印象不好很难改观,但说起太史局,的确应该感激他。不过感激和喜欢不是一回事,她说:“我舞刀弄枪,其实有点厌倦这样的生活,倒愿意找个读书人,和我们不一样的,能够平平静静过日子就好了。”说着推了下莲灯,“就像莲灯一心找个放羊的一样。”

转转不明白,“放羊的有什么好,满身羊膻味,天一热能飘出十里开外。”

莲灯拨了拨灯芯说不是,“我也没有一心找放羊的呀,不是担心嫁不掉吗,有人肯接纳就行了。”言罢腼腆一笑,“其实读书人也很好,文弱一点,他保护不了我,我可以保护他。”

莲灯空长了张女人的脸,心却是男人的心。如果嫁的人有能力,那就各顾各的。如果郎子爱撒娇,有小脾气,她很乐于像个男人一样宠爱他……可惜美好的愿望注定落空,国师的一颗药葬送了她的婚姻,她不敢想象以后会是怎样不见天日的惨况。

转转倒是目标明确,什么小郎君,早忘到后脑勺去了。她一心挂念春官,哪怕不济,也要找个放舟一样人才的。照她的话说,“莲灯要是被关押在太上神宫,我嫁进去,还能和莲灯做伴。”简直就是惊天地泣鬼神般壮烈的友谊。

莲灯也觉得很不错,颔首说:“我同国师提过,以后有事就请春官转达,好为你创造机会。”

三个人惺惺相惜,相视而笑。转转从床榻底下摸出一壶酒来,放在火盆里煨了煨,各斟上一杯,热热喝了,一夜好眠。

第二天莲灯出门,开始伏守门下侍郎高筠。张不疑的死似乎没有对他造成任何影响,这位相公正值盛年,百无禁忌。他的观点也与莲灯希望看到的不谋而合,坚信张不疑是因为仇家太多才遭诛杀的,自己没有与谁结下生死对头,他死他的,和自己毫不相干。于是歌照唱舞照跳,入勾栏养粉头不算多积极,整天醉心于马球和捶丸。

马球是达官贵人们消遣的好方法,风和日丽的时候呼朋引伴上马场角逐,下的赌注可以是金银钱帛,也可以是家中貌美的仆婢。马球对于大历男子来说不单是一场游戏,因为宫廷中以此作为验证皇子能力的考核,传到官场上,也有异曲同工的效果。参与者需马术精湛,球技高超,一旦上了场,不分出高下绝不罢休。

高筠和楚王很有交情,除夕休沐那天受邀到楚王的马球场相聚。楚王是圣上第二子,继位呼声不亚于梁王,通常这种来往都有很深层次的意义,因此筹办起来也更用心。

一场马球赛,办得俨然如同春日宴,有杂剧踏歌,也有章台美妓。莲灯静心观察了很久,跟谢三娘的车轿混进去也可以,不过歌舞伎们有专门休息的场所,随意走动难免惹人注目。她把视线投向场边的马厩,抢球时场上奔跑速度惊人,如果马失前蹄,那么结果会怎么样?

楚王打马球有他的习惯,所有马匹一应由他这里提供,一样的高矮,一样的肥瘦。马厩设专人伺候,但是钉马掌却要请最有经验的把式。楚王有百余匹马,用一轮正好一年,所以每次上场前都换新马掌。据他说好比人换了适脚的新鞋,走路直上九重天。

她潜过去,听见风箱拉得呼呼作响,榔头梆梆锤击马蹄铁,间或伴着赛马粗豪的喷气,里面忙得热火朝天。

一个小厮搬着半筐黑炭过来,莲灯乘他不备一记手刀砸在他后颈,他没吭声就倒下了。拖到旁边的茅草丛里扒了衣裳换上,然后拿厚绢扎上口鼻,扛起篾萝,把炭送进了马厩里。

里面的气味熏人欲吐,她憋了口气到炉前加炭,两个卑仆正忙着绑马腿,谁也没有注意到她。她一面慢吞吞把炉膛里的火拨出来,一面四下打量。这马厩的每个栅栏上都挂有红绸签条,签条上写人名,什么张阿五、李十八,都是照着排行来的称谓。她慢慢找,二十来个名额里只有一个姓高的,看来是高筠无疑了。恰好听见一个内侍细声低语,“上次高侍郎的马跛了一足,这次千万要小心。若再扰殿下雅兴,怪罪下来你我吃罪不起。”

马奴是个火爆脾气,锤子敲起来份量更重了,表示不要他啰嗦。那内侍悻悻地,瞥见边上站着人,吩咐把炉子边上打扫一遍,自己甩袖走了。这么一来正给了莲灯机会,把一根废弃的铁钉掖进了袖子里。

她原先在酒泉以骆驼易马时看过马贩子钉马掌,一根钉子再三的量,不能超出一点儿。稍有疏漏穿透马蹄,马吃痛,这只脚暂时就废了。她清理完了铁屑挨在一旁,悄悄从待用的匣子里取出一根钉对比,不多不少长两分。抬头看签条,快要轮到高筠的马了,搬匣子的时候殷勤相帮,顺便把小马童挤到了角落里。

八十只蹄子要换,马奴忙得头也不抬,铁掌和钉子都要人接递。匣子里的钉事先比对过,用起来不疑有他。莲灯看准时机替换下来,马奴扬起铁锤,当当几下就把长钉嵌进了前掌里。

她心里有些欢喜,看来今天一切顺利,两分长短肉眼察觉不出,可是跑动起来会扎进肉里。

她搬起箩不声不响退出了马场,在地势稍高的土丘上远远守望。人员都就位了,鼓也擂响了,干燥的尘土被马蹄踢踏得漫天飞扬。郎君们高擎着球杆在场地上疾驰,十几人争抢一只鞠球,混乱、嘈杂、当仁不让。终于一声马嘶凌驾于尘嚣之上,莲灯眯眼看,一匹马失蹄栽倒,马上的人也被甩出了几丈远,后面追赶的收势不住从他身上踏过,观战的女人纷纷发出了惊恐的尖叫声。

她翻身仰在土丘上,天边一丝流云缓慢飘过,她心满意足地对自己微笑,“还有一个。”

“红狐狸在晒太阳?”

突然有人说话,高岗上的风猎猎吹过,却没有吹散。她勾起头看,一个人匍匐着爬过来,和她并肩而躺。

她嗬了声,“阿兄,你回来了?”

春官点点头,“我听说你出城了,特地来看看。如何?”他拨开枯草往下张望,马场上慌作一团。他撇了下嘴,“看来成功了。”

她说应该是吧,“我看着马蹄踩踏他的身体,就算摔不死,踩也被踩死了。”

他啧啧道:“士别三日,当刮目相看。你连笛子都做不好,杀人却很在行。”

她说:“术业有专攻嘛,我不是做不好笛子,只是耐不住性子罢了。”

她说话的时候平静得令人不解,刚才有个人因她丧命,她却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,继续同他谈笑风生。这样的脾性,要不是心智不全,就是天生当杀手的好材料。

“你让我很惊讶。”他别过头说,“我去了江南道一趟,回来才发现你的仇已经报了一大半了。”

她轻描淡写嗯了声,“我答应阿菩三年内办妥的,照这样看来,明年一定能回敦煌。”

她心心念念的敦煌,是她最可依靠的安乐窝,但不知再回去,能不能像以前那样了。人在不停长大,世事也变幻无常。她的记忆停留在十三岁以后,如果哪天回想起从前,不知会掀起怎样一场波澜。

有时候什么都不知道,反而是老天最大的恩惠。现在的莲灯是无忧无虑的,她侧过身看他,“阿兄走后我遇见了翠微夫人,才想起阿菩画的神众都长了和她一样的脸。关于她和阿菩,他们之间是不是有段故事?”